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系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培育、凝练学校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领域取得的优异成果,推动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选题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领域进行分类。分类和代码为:“大思政”教育-01、基础学科人才培养-02、新工科-03、新医科-04、新文科-05、创新创业教育-06、教育教学数字化-07、教师教育-08、教学质量评价改革-09、教学综合改革-10、其他-11。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聚焦人才培养中的关键问题,具有引领性的理论创新,并至少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已形成或初步形成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二)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与整体推进;成果参与成员应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应为项目参与单位。
(三)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本次评选不接受往届已参评且无进一步改革创新的成果重复申报,但如果已获奖成果在近2-4年间有明显进展与突破,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成果,由个人(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学院推荐申报成果数一般不超过5项,其他单位推荐申报成果数一般不超过3项。
(二)各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审核与评议,鼓励评选院级教学成果奖并择优推荐申报校级成果奖。
(三)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拟授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山东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
(二)《山东大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须对成果进行科学、全面的总结,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三)成果申报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应丰富、充实,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成果推广利用证明及其他支撑材料。上述材料请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命名为“**成果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一)至(三)线上填报。
(四)《山东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须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6月30日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B233)。
五、网络填报事宜
对于线上填报的材料,请申报人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jxyj.sdu.edu.cn/)下载并参照申报人操作手册进行填报,由各单位进行统一审核,并在线提交排序结果。
个人申请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下午17:00,单位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校将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相关成果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顶层设计与组织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评审工作。
山东大学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