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奖励在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精神(见附件1),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推荐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类型和要求
申报范围、类型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中要求执行。原则上同一成果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推荐范围
本次学校推荐申报的范围原则上为2019年和2021年两届校级成果奖获奖成果(见附件2和附件3)。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成果申报请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网址:http://jxyj.sdu.edu.cn/,统一身份登录——其他项目,提交申请书(附件4)及支撑材料电子版(转为pdf格式上传);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1月7日8时至11月11日17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注意时间安排。
(二)专家评审及成果完善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成果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成果,并提出修改意见,申报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公示上报
拟推荐成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推荐上报。
其他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通知,请提前准备,推荐上报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8364796(杨老师)
附件1: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
本科生院
2021年11月4日